建信基金直銷匯款賬戶信息
賬戶戶名: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分行營業部
銀行賬號:11001016600059111888
o直銷柜臺業務指南-機構客戶
一般法人機構開戶所需資料 (所有資料須加蓋機構公章)
(一) 填妥由授權經辦人簽字及加蓋預留印鑒或機構公章的《基金賬戶類業務申請表(機構)》;
(二)可證明該機構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書等副本復印件;
(三)該機構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如為身份證,請提供正反兩面的復印件);
(四)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戶證明的復印件,或填寫指定銀行賬戶信息;
(五)預留印鑒卡一式兩份(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或簽章);
(六)該機構對經辦人的《基金業務授權委托書》(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或簽章);
(七)經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如為身份證,請提供正反兩面的復印件);
(八)簽署一式兩份的《基金傳真交易協議書》(如開通傳真交易);
(九)填妥并由授權經辦人簽字的機構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測試問卷;
(十)深圳/上海A股股票賬戶卡或深圳/上海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復印件(如有,請在開立中登基金賬戶時提供)。
具體業務指南詳見《直銷柜臺業務指南-機構客戶》
o直銷柜臺業務指南-個人客戶
個人客戶開戶業務所需資料:
(一)填妥由本人或代辦人或監護人簽字的《基金賬戶類業務申請表(個人)》;
(二)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并留存復印件(如為身份證,需正反兩面復印件);
委托他人辦理的,須同時出示授權委托書及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并留存復印件。
客戶如未滿十六周歲,須同時出示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監護人的身份證件或戶口簿以及能證明監護與被監護關系的有效證件原件并留存復印件,以及基金管理人以謹慎原則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證件。
(三)出示銀行活期存折或儲蓄卡并留存復印件;
(四)填妥由本人或代辦人或監護人簽字的個人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試問卷;
(五)深圳/上海A股股票賬戶卡或深圳/上海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復印件(如有,請在開立中登基金賬戶時提供)。
具體業務指南詳見《直銷柜臺業務指南-個人客戶》